| 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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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9-25 10:30 文章来源:屠管办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职责
区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在区牲畜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,主管全区牲畜屠宰加工行业管理工作,其具体职责:
一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、市政府有关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条例、法规、政策。坚持贯彻执行国务院对上市牲畜实行“定点屠宰,集中检疫、统一纳税、分散经营”的管理方针。
二、调查、反映各屠宰场(点)行政法规,设计规范、技术标准和牲畜产品检验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问题;审批、规范屠宰场(点)的设置;签发《定点屠宰许可证》;负责牲畜产品检验证书、印章、标记的管理,监督牲畜产品卫生质量。
三、配合物价部门指定全区各镇、农场统一的收费(税)票标准。
四、负责组织屠宰加工、卫生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,发放《屠工屠商证书》和《卫生质量检验员证书》。
五、收集、整理汇总上报各种屠宰工作进度月报,组织有关部门经常开展对此项工作检查、总结、交流,推广各地开展定点屠宰工作的做法和经验,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。
六、负责管理监督全区各牲畜定点屠宰督察队,执法队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。并协助各地查处重大违规违法案件。
七、负责全区各镇、农场牲畜定点屠宰税、费收取凭证的印制、发放及回收结帐。
八、负责协调部门之间,上下之间的工作关系、处理来信来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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